关于组织2017年度校级品牌专业鉴定验收工作的通知
根据《内蒙古工业大学校级品牌专业建设管理办法(修订)》(内工大校发[2010]59号)的有关规定,学校决定组织本年度“校级品牌专业”建设项目的鉴定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鉴定验收范围
建设期已满、于2012年立项建设的校级品牌专业建设项目,以及验收未达到A级的校级品牌专业建设项目,本年度必须申请鉴定。
二、鉴定验收程序及要求
1.需提交材料
(1)申请鉴定验收的专业负责人组织建设组成员按照《内蒙古工业大学校级品牌专业建设评估标准(修订)》逐项进行自评,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品牌专业鉴定验收报告》(一式两份),并附专业建设相应佐证材料(一套)。
(2)毕业设计(论文)有关材料
从本专业2017届毕业生中自行选取5份毕业设计(论文),并将其创新点、学术和应用价值等圈点说明;提供本专业一个2017届毕业班级的毕业设计(论文)班级袋,并从该班级中自行选取4份毕业设计(论文),其中得分为“中”的2份,得分为“及格”的2份。
(3)课程设计、学年论文有关材料
每项课程设计、学年论文环节均须从本专业2017届毕业学生中自行选取2份材料,其中成绩最好的一份,成绩最差的一份。
(4)各类实习有关材料
每项实习均须从本专业2017届毕业学生中自行选取5份实习报告;每项实习最近一次的实习总结。
(5)大学英语四、六级等级考试通过情况
提供本专业最近两届(2016届、2017届)毕业生的四、六级累计通过率及通过学生名单。
2.所在学院组织有关专家,对申请鉴定验收的专业自评情况进行论证、评议,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做出鉴定意见,并统一将有关材料及其电子文档于11月30日前报教务处教学研究管理科,申请校级鉴定。
3.教务处对报送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并组织有关专家组成学校鉴定评估组,对通过初审专业的自评情况、院级鉴定以及建设成果等进行考察,对专业建设情况做出鉴定结论,初步评出专业鉴定等级,交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公布鉴定结果。
三、品牌专业建设项目通过鉴定验收,并达到A级水平,授予“内蒙古工业大学品牌专业”称号。
联系人:徐睿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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