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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请销假及考勤制度

2012-09-11 10:07  点击量:

一、请假范围

1、外出调研、参加学术会议、开展课题研究等因故因公离开学校。

2、不能按时参加研究生培养计划规定内容的活动。

3、不能按时参加学校、学院统一组织的政治学习、公众活动等各项活动。

二、请假与销假

1、研究生请假需填写《轻工与纺织学院研究生请假申请审批表》,并经批准方为有效。

2、研究生请假时间在3天(含3天)的,经导师审批生效;请假时间在3天—7天(含7天)的,经导师、辅导员审批生效;请假时间在7天—15天(含15天)的,《申请审批表》由导师、辅导员、学院分管领导审批生效;请假时间在15天—4周的,《申请审批表》最后经由学院院长审批生效。请假获批后的《申请审批表》需在辅导员处备案。

3、研究生因病请假,要有校医院认可的正式诊断书;研究生一学期内累计事假不得超过1个月,否则须办理休学手续。

4、研究生因实践环节需要外出请假一般不得超过3周;因学位论文需要外出调研、实践、开展课题研究等须在完成开题报告后方可进行,研究生需持导师开具的证明,请假一般不超过1个月。

5、各类考试、考核、开题、答辩等活动一律不准请假;

6、请假的研究生,应按规定时间返校。返校后应及时到辅导员和导师处报到,并向学院销假并在《申请审批表》备注栏签字确认,未办理销假者,超假时间作旷课处理。

三、考勤

1、每学期开学必须准时注册,因顾不能按时报到者须办理请假手续;

2、研究生均须参加学院定期组织的考勤,考勤每月组织2次,由辅导员负责,学院领导不定期考勤,考勤结果由辅导员按月汇总,作为管理的依据;

3、教师有随堂考勤的义务,学期末将无故缺课学生的情况汇总报研究生教学秘书,作为其是否参加考试的依据。

点击下载:研究生请假审批表.doc

上一条:轻工与纺织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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