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工与纺织学院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学院概况 | 党建工作 | 科研学科建设 | 研究生教育 | 本科生教育 | 学生工作 | 实验平台 | 工程教育认证 | 工大主页 
当前位置: 首页>>研究生教育>>规章制度>>正文
   
 日常管理 
 招生信息 
 规章制度 
 导师信息 
  热点文章
  图片文章
轻工与纺织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规定
2012-09-15 15:58  

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是整个学位论文顺利进行的必要基础,是保证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要环节,硕士研究生、导师应给予充分的重视。

一、开题报告工作安排

1. 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文字材料必须首先经导师审阅同意。

2. 由学院组织3~5位专家对研究生开题报告进行评议。

3. 学术型硕士开题一般在第三学期结束前完成,专业型硕士开题一般在第三学期开学前两周完成。

二、开题报告的内容

1. 课题来源及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2. 国内外在该方向的研究现状及分析;

3. 主要研究内容及可行性分析;

4. 研究方案;

5. 进度安排,预期达到的目标;

6. 预计研究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及解决的措施;

7. 主要参考文献。

三、对开题报告的要求

1. 开题报告字数一般应在5000字以上,应重点阐述第二项中的1、2、3、4条。

2. 阅读的主要参考文献应在20篇以上,其中外文文献应不少于三分之一。硕士研究生应在导师的指导下着重查阅近年内发表的中、外文期刊文章。本学科的基础和专业课教材不应作为参考文献。

3.开题报告个人阐述时间不少于15分钟。开题报告采取报告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导师可作必要的解释和说明。评议组对课题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进行重点论证,同时对课题的研究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审核标准

1. 开题报告的评议结果为通过或不通过。

2. 开题报告结论为合格的,评议小组成员在开题报告相应栏目签字,并认真填写考查结论,上报学院。

3.开题报告结论为不合格,书面通知(附评议小组意见和建议)研究生本人,并限期一个月再次开题,再不合格者,由学院成立专家小组,帮助进行整改,直至合格。

关闭窗口

轻工与纺织学院(qf.imut.edu.cn)  2019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川工业园区工业大学金川校区电力大楼七楼 ( 邮编:010080 )

电话:0471-3603443 传真:0471-3602938